中石化联办发(2012)19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石油和化工行业
信息机构考评活动的通知
石油和化工行业各专业、各地区信息机构及其承担单位:
为促进石油和化工行业各专业、各地区信息机构工作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信息在生产、经营、科研等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根据《全国石油和化工专业信息机构管理办法》(中石化协办发2004-47号)的规定,决定开展第三届石油和化工行业信息机构考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评活动的主管单位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负责领导考评工作;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为承办单位,负责考评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评对象
(一)由中国石化联合会主管的全国石油和化工专业信息机构(信息中心、信息总站、信息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和化工信息机构(信息中心、信息站、信息研究院所);
(三)石油和化工大型企业所属相对独立的信息研究机构,以石油和化工信息搜集、研究、传播为主要业务的其他独立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
三、考评办法
(一)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建考评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评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考评工作。
(二)考评内容包括各信息机构的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和工作水平;考评时间范围为2007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2010年、2011年工作为重点。
(三)评定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评为“优秀”者,颁发“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信息机构”证书;评为“合格”者,颁发“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合格信息机构”证书;评为“基本合格”者,限期进行整改并重新考核。
(四)由中国石化联合会主管的全国石油和化工专业信息机构必须参加此次考评。对于不参加考评,以及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不遵守信息机构管理办法或有严重违规者,要限期整改或进行必要的调整直至撤销机构。
(五)选择申报材料中成果新、价值高、质量好的研究报告,结集出版《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第2卷)》,以印证、宣传石化行业信息机构5年来的工作成绩与研究水平。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认真填报本通知所附《信息机构考评基本情况表》(申报材料1,可从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网站下载)。
(二)提交考评期内完成的、能够充分代表本单位工作水平的研究报告(申报材料2)一份,以反映本行业(专业)近期发展的综述报告为宜。
(三)提交考评期的工作总结(申报材料3)一份,限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
1.主要业绩,包括考评期内的品牌活动、服务产品,要求有佐证材料,如有关通知、文件、论文、效果等材料;
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求有总体评价和具体数据,特别是品牌活动的“两效”情况,应提供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
3.对本单位信息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和计划,包括发展方向、目标、计划、措施等;
4.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对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步骤
(一)各信息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准备上述3种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寄至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地址:北京亚运村安慧里4区16楼716室;邮编:100723;电话:010-64444132;传真:010-64437120;电子信箱:liuyu@cheminfo.gov.cn;联系人:刘宇)。其中研究报告应同时报送word文档电子版。
(二)4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初审结果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www.cpcif.org.cn)和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网站(www.cciia.org.cn)公示。
(三)请参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考评费1000元通过银行汇至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化信支行;户名: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帐号:0200228219021980128),并请注明考评费。
(四)初定6月中旬在安徽召开石油和化工行业信息机构工作会议,公布考评结果,表彰先进单位,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信息机构的合作与发展。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信息机构考评基本情况表
二Ο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石油和化工 信息机构 考评 通知
抄 送: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