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行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骨干石油企业研究院,相关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会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专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油气行业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搭建行业专家为政府、企业、社会服务的公共平台,经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建设石油天然气行业专家库。现将《石油天然气行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