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务院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08:31:27 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联合会各部室分支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专业协会学会:

根据国资委人事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务院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事〔202333号)的要求,现将本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为联合会系统内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正式员工,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受到行政、纪律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在本年度,已经申报或正在申报其它单位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人,不得再次申报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

二、请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程序推荐申评人选。20231027日前完成网络申报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及纸质申请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委托评审。按照国资委人事局人事202333要求执行。

四、各单位在报送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前,须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主要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等相关评审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报送材料时按照要求提交公示结果。

五、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担联合会2023年度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务院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联系电话:联合会人力资源和会员部84885077

化工人才中心:8488548884885082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30915

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化人才发[2023]8号.pdf